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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2版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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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13-02-0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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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税司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2版已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实施。
在有关海关进出口商品编码修订工作中,中国模协根据模具行业发展和模具进出口形势变化,连续多年提出修订意见并上报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希望将海关商品的分类编码与统计用产品分类能与模具行业的发展相一致,并与国际标准统一。
新近公布的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采纳了中国模协提出的部分意见,将原12个模具产品税则号列增填至17个,税则号列新增有硫化轮胎用囊式型模、压铸模、玻璃用型模、粉末冶金用压模等等(见下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2012版)中模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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